转自:上海证券报
◎记者 陈芳
春节假期后,不少地方抢占发展先机,出台了推动全年经济稳固向好的政策措施,通过宏观政策、产业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等措施,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推动一季度经济快速起势。
增量政策出台 培育创新主体
近期,多地围绕经营主体需求,出台宏观政策,在加大调控力度的同时,注重培育新的创新主体。
安徽近日出台的《关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举措》提出,支持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补,对获得国家级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补。
山东烟台公布的《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1+12”一揽子政策措施任务》提到,加大倍增培育企业支持力度,实施“技改贷”贴息和担保补贴政策。强化服务业载体培育,力争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长6%左右,重点培育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平台经济生态体系。
“我们将持续关注形势变化,加大政策研究、储备力度,适时再推出一批政策措施。”烟台市发展改革委主任王松杰2月20日在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此外,广东、上海、山东、河北等地“新春第一会”也将“高质量发展”“培育创新主体”等作为关键词,释放政策靠前发力、着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的信号。
优化营商环境 营造稳定预期
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是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的关键之一。近期部委和地方针对外资企业、民营企业提出系列针对性的举措。
商务部表示,2024年要发挥好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作用,加强央地协同与部门联动,每个月召开一场圆桌会议。商务部外资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将“面对面”答疑释惑,有效增强政企互信,有力提升政策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月底,商务部已召开16场外资企业圆桌会,共400余家外资企业、外国商协会参会,已解决会上反映的问题诉求300余件。
财政部等其他部门也积极行动。市场监管总局此前发布《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我国标准化工作“十问十答”》,支持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我国标准制定工作。财政部、税务总局将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个人所得税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
在支持民营经济方面,各地也有新动作。上海发布优化营商环境7.0版行动方案;安徽的“新春第一会”通报表扬了全省100家优秀民营企业、100位优秀民营企业家,还提出要大抓营商环境建设,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推动转型升级 促进高质量发展
总体而言,我国经营主体发展保持了回升向好的态势。
截至2023年底,我国共有经营主体1.84亿户。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任端平此前表示,2023年新设企业1002.9万户,同比增长15.6%。经营主体投资创业活力持续增强。
进一步推动经营主体发展壮大,需要激发转型升级新动能,各地也在近期的政策中提出了新方向。
安徽称,将全力支持打造汽车“首位产业”,省财政统筹安排20亿元支持汽车产业七个生态建设。布局建设一批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培育争创国家级未来产业先导区。
烟台提出,加快能源绿色转型,支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优化海上光伏储能配置等。
在浙商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超看来,各地的产业政策中,大多要求传统产业和新质生产力共同发展,并着力对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为主的新质生产力培育予以政策性倾斜。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蒲淳此前表示,下一步将着力优化对经营主体的评价方式,更加注重从规模结构、活跃程度、合规经营、创新和竞争能力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引导各地区、各部门更加重视提高经营主体的发展质量。
(责任编辑:孙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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